吉林一患者花3万多元购买“洋抗癌神药”:属三
栏目: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:2025-12-03 10:24
吉林农民王先生近日在报纸上报道,自己患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。 2024年11月,他向冒名顶替者王某转账3万余元,并从位于“吉林药房”(和顺街店)内隔间的“天基泉益康之家”收到了两种据称具有“抗癌”和“补血作用”的洋药。随后,王先生发现这些药品是“三无产品”,没有生产日期、没有质量合格证、也没有生产厂家。瓶子的包装非常简单,只有完整的英文成分介绍和使用说明,显示成分是人参、阿胶等中药材。服用2个疗程后,出现脸色苍白、头晕、腿上有血点等症状。 2025年2月,他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。今年4月16日和7月15日,陈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和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分别下达立案通知书,但目前调查结果尚未公布。涉案两“药”花费3万多元购买国外“神药”。王先生患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,这是一种源于造血干细胞恶性克隆的疾病。主要特点是造血功能低下,外周血细胞耗竭,转化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风险较高。因此,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也被称为“白血病前期”。王先生说,从2011年开始,他的妻子就给王女士发短信。龚,在王婆婆家工作。聊天中,宫女士说,王女士告诉他,吃了英国医生开的药后,一个月就会有明显好转的迹象。今年11月,龚女士与家人商量后购买了该药。当他回到家时,他已经是妻子了。 2024年11月22日和12月27日,龚女士两次向王某微信账户转账,金额3.41万元。王先生称,王某让他们从其嫂子米某惠那里拿药,称​​“她吃了这个药,病好了”。转完钱后,王某要求前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“田吉全益康之家(劳动公园店)”取药。涉案“天基泉益康之家”图片取自王先生提供的视频。取药地点为“天基泉益康之家(劳动公园店)”,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和顺路“吉林药房”内室。房间对面的门正中挂着“天基权健康科技集团”的招牌,内墙上贴满了与天基权集团发展历史和主要产品相关的宣传海报。工商数据怎么样,深圳天基泉健康科技集团共有19家成员企业。目前,已有9家会员公司存在,另外10家已被注销。母公司深圳市天基泉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存续会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施艳宝。据中国法院网站公开信息显示,石彦宝即刻为石永智。据“天基权集团”微信公众号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内容显示,天基权建立的全球加盟连锁服务终端“怡康之家”遍布全国大中城市,共有门店5000多家,员工4万多人,用户超过800万。其产品已远销韩国、德国、中国、南非、新加坡、东南亚等国际市场。 12月1日,名为《吉林药房》的报纸及经营者称,这个小隔间以前是租用在天基全益康的房子里“用于理疗等”,但现在已经被“拆除”,不属于药房。至于米某辉等人是否在这里卖药,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。王先生与王先生的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在王先生提供的图片中,涉案产品“抗癌片”和“生血胶囊”均为无外包装的“三无产品”,瓶身包装十分简洁,有完整的英文介绍和使用说明。其中一本名为《会生延寿》,声称该药是由“人参等12种天然草药”制成的。另一种名为“8号胶囊”,介绍其成分为阿胶、人参、龟板胶、鹿茸胶等。2024年11月30日,王先生服用涉案药物,他的牙龈出血了好几天。一个月后,王先生去医院检查。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11月15日和12月27日出具的血液化验单对比,王先生服用前后身体指标无明显变化,但HR血细胞从2.72下降至2.20(参考范围4.30-5.80,单位为10^12/L)。王先生去问王先生:“他让我别再吃(医院的)药了,吃他们的药。”王先生不再吃药,只吃药。继续服用半个月后,王先生发现脸色变得苍白,站立时间长了,小腿上出现了密集的血斑。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2025年6月5日出具的药品鉴定证书显示,涉案“抗癌片”含有杀菌剂2%、天然产物80%、糖类及其衍生物6%、核苷2%。苦苷及其类似物、氨基酸及其衍生物8%、其他HE 2%; “生血胶囊”含西药成分0.66%,天然产物、糖类及其衍生物76.96%,苷类3.29%,核苷及其类似物4.61%,氨基酸及其衍生物9.87%,短肽4.61%。 12月1日,该报致电王某,但对方称“打错电话”并挂断电话。此后,记者多次拨打电话,但均无人接听或接通后没有任何声音。记者给米某慧和她丈夫打电话,但他们的手机都关机了。王先生称,服用该药品两个月后,他的腿上出现了血迹。当地局监察局、公安局已立案。 2025年2月,王先生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其购买了假药,并将案件举报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。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青年路派出所。 4月4日,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以“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犯罪行为发生,不符合立案标准”为由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。王先生申请复议,5月7日,绿苑分局作出刑事复议决定书,维持原决定;王先生继续申请复核,7月4日,长春市公安局作出刑事复核决定,认为“主要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”,决定撤回侦查决定。在警方处理过程中,4月16日,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立案通知书。 7月15日,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遂对王先生作出立案侦查,认为案件应继续侦查。王先生表示,自立案以来,他定期向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。根据王先生提供的录音,派出所所长表示,“他(王)并没有违法。”办案民警表示,“我找不到他(米某辉)”。事件涉及的“吉林药房”位于吉林省长春市,今年10月底,王先生从当地区级、市级、省级向潘阿斯瓦寻求帮助,但遭到拒绝。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,如果对公安立案没有异议,如果王先生认为公安机关工作不力,最好申请公安内部监察。 12月1日,本报致电市公安局绿园分局青年路派出所。杭州市公安局和长春市二道区市场监管局询问案件进展。青年路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,涉及工作秘密,不便透露。截至记者发稿,二道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未回复记者电话。王先生表示,他只要求有关部门彻查假药案,赔偿他的医疗费、损失等。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分析,并指出,在本案中,声称治疗显着、具有药品属性的“三无”产品。但经检测,该药品成分与包装上的说明不符。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第九十八条的规定,符合认定条件的假药。米某辉与所谓“英国肿瘤学家”聊天截图。照片由王先生提供。赵良山建议,当事人王先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:一是立即就医,并保存好病历,以证明身体异常与涉案购买假药之间的因果关系;二是整理移交记录、物理药品等证据,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管理报告举报米某辉销售假药行为并要求查处;第三,如果没有找到米某辉,王某可能会被起诉,并要求王某根据收款对接行为提起相应的民事赔偿;四是继续督促警方立案调查,配合警方进一步调查。 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含(如有照片或视频)由自媒体平台“网易号”用户上传发布。本平台仅提供这些信息存储服务。 注:以上内容(包括图片和视频,如有)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,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,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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